乘客下车之际,公交司机突然启动车辆,致一位大娘被甩出车外,摔致骨折。因就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受伤大娘将该公交车所属公交公司诉至法院。河北区法院经审理,认定原告大娘与被告公交公司形成运输合同关系,判决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等合理损失2.9万余元。
2012年9月27日8时许,70多岁的赵大娘乘坐27路公交车到北站公交车站停站下车时,司机吴某突贵港癫痫病重点医院然启动车辆,致赵大娘被甩到车外,摔倒在地。事发后,由于未能与吴某达成一致赔偿意见,赵大娘与吴某一同报警。后赵大娘的伤情被诊断为尾1椎体骨折,腰外伤,腰3/4、4/5椎间盘突出,椎间孔狭窄,腰3/4、4/5椎体终板骨软骨炎。此后,她先后到多家医院就诊,并自行购买药物。为挽回损失,赵大娘将2羊疯癫会死吗7路所属的公交一公司告上法庭,索赔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6.9万余元。
诉讼中,被告公交一公司表示对原告所述事故经过没有异议,但对她提出的赔偿项目及数额不予认可。结合已查明事实及相关法律,法院认为,原告与被告公交一公司系城市公交运输合同关系小孩癫痫病有哪些病因,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现双方对事故发生的经过均不持异议,故对于原告合理合法的损失,被告应当予以赔偿。根据原告提供的相关证据,认定其合理损失为:医疗费1.7万余元、营养费2000元、护理费6800余元、交通费3500元,共计2.9万余元。原告主张的误餐补助费及精神损失费于法无据,不癫痫病的原因予支持。据此,法院作出如上一审判决。